大学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2)

其他信函
2012/3/10
①乙方于每年9月报到注册时,应将该学年的费用一次性交甲方财务处,甲方凭乙方缴费收据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拖延交费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②乙方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患病、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问题)而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者,甲方不予退还其所交培养费。
2、乙方如需住宿,应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实行先交费后住宿的原则。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书,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毕业时止。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浙江理工大学乙方签字(手写):
(研究生部代章)
代表签字(签章):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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