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托管:国外范例与我国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2)

论文致谢信
2012/2/17
(1)企业托管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一种探索,是企业整顿、重组的重要实现形式;
(2)企业托管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本质量、出售与治理并重的重要途径;
(3)企业托管是参与资本市场融资、筹集企业重组资金的有效渠道, 有利于拓宽外资引进;
(4)企业托管是企业引入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科技成果、优质品牌等的便利模式;
(5)企业托管是市场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的资本营运效益的重要方式。
(三)国外企业托管的实践模式
1、德国的政府托管模式
企业托管经营起源于德国,是德国政府在东西德统一后,针对东德那些濒临亏损破产境地、拍卖不成的国有企业实行整顿再出卖或破产,以实现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渡性措施。其具体做法是在两德统一之前依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托管局负责对原东德国有企业及相关国有资产实现私有化的过程。 1990年前后,德国政府对前东德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重组,而这一任务是通过托管局完成的。托管局成立于两德统一之前,它是依照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的。托管局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作为政府设立的机构,隶属于联邦政府,其业务工作受到联邦财政部、经济部的监督,9人执行委员会的控制和审计局的审计;另一方面,作为企业法人,又相对独立于联邦政府,拥有财政预算额度内的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
德国托管局重组国有企业分三步,第一步是将8000家大型工业联合体和国有企业,分解成12000多家中型或小型企业;随之将其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的产权由托管局**持有;同时建立大中型国有企业数据库。第二步是评估企业价值。第三步是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将国有企业分成三大类分别重组。将基本条件较好的企业立即出售;对条件较差,但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由托管局通过委托或租赁承包等形式限期整顿;对第三类企业,即没有可能恢复竞争能力或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采取停业和关闭的办法。
截至到1994年底,在12000多家前东德工业企业中,托管局已出售的企业约6500家;有1588家企业归还给原业主;并对3718家企业实行了清算,此外,托管局还出售了25000家商业、服务业企业,以及46845处房地产。对于一些民营化过程中未能出售、且出于政治原因不能关闭的企业,托管局设立5家国有风险基金公司和投资公司,即中期转型控股公司,对未能私有化的企业实行控股经营。
2、捷克的统一银行托管模式
该模式是指政策委托统一银行管理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方式。自1990年以来,(欢迎访问零二七范文网/faNweN/lwzxx,范文大全)捷克斯洛伐克实行二级银行制度,国家银行成为中央银行,商业信贷业务由三家银行承担。这三家银行承接了原国家银行的资产与负债,但“流通中的货币”一项,仍保留在国家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由此导致三家银行资产负债表不平衡。同时因以下两大原因,使三家商业银行的市场运作先天不足,一是初始资本不足;二是所承接的信贷资产中,大约有40%的周转性贷款,这种贷款是由于国家过度征税而以此弥补企业损失而发放的,且无期限,年利率仅为6%,大量的低息、无限期贷款,必将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