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增值应用业务企业短信合作协议(2)

经营合同
2012/4/24
2.1.1 甲方必须保证合作业务中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项目开展服务,宣传等商务工作,但不能未经用户许可(未同甲方签订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通过乙方短信确认时)擅自向用户发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信息开展此合作项目的宣传工作,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2.1.4 甲方有权要求及时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数据统计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号码下二次开发所发展的短信业务,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业务必须提前向乙方公司进行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业务协议原件(若只有复印本应加盖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通道提供以下业务:
(1)向非自身员工或非自有客户群发送信息的业务;
(2)信息内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词及不健康内容的短信业务;
(3)信息内容中明显包含广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终用户投诉的业务;
(4)信息内容中没有信息发送方的企业标识容易造成最终用户不清楚信息来源的短信业务;
2.1.7 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申请业务代码。申请业务代码时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申请模板进行资料填写。
2.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 乙方负责短信发送网关的运行,免费提供技术维护,保障短信服务的正常运转,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使短信发送正常运行时,乙方不负担责任。
2.2.2 乙方负责分配给甲方合作业务中的短信发送后台网页,但甲方应保证不泄漏登陆名称及密码,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对该后台网页的使用权,由此产生的费用与纠纷由甲方承担。
2.2.3 乙方不承担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无线增值应用业务企业短信合作协议》相关的文章。 2.2.4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质量有监督权,一经发现有违法信息或违法操作,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5 乙方负责向运营商申请业务代码。业务代码批准通过后合作业务才可开通。如业务代码没有通过,乙方不负担责任。
3.服务资费及付款方式
3.1 服务资费
3.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术维护费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清;
3.1.2 短信发送资费按实际发送的短信条数计算,每下行1条短信,通道占用费: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
3.2.1 甲方以预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发送费用,每次至少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当预付款为零或负数时,乙方将停止为甲方发送短信。在每次甲方发送短信后,乙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乙方开户行帐号如下: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