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学校公园等公共安全场所集中整治实施方案(5)

计划总结
2010/11/1
2010年学校公园等公共安全场所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各乡镇及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工作,做到责任、人员、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效果。
(三)加强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随时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收到实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集中解决。对一时不能**的,要制定期限,限期**。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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