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学校公园等公共安全场所集中整治实施方案(4)

计划总结
2010/11/1
2010年学校公园等公共安全场所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12月17日—12月25日):对校园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内各类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彩票点、成人用品等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制本文来自027ART.COM范文频道作和销售摊贩;违规烟酒经营者、饮食摊点以及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及时解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开展整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月26日—1月31日):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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