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

计划总结
2010/11/1
1.统一公开内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对申请条件公开,审批进度公开和审批结果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申办条件,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有关办文材料等装订汇编成示本.使告知单和文本配套公开.
2.完善公开办法.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以简明易懂,准确完整的方式,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和申办方法,并提供受理条件告知单,办事指南和咨询服务.使受理窗口处随时可看到告知单和政务公开文本.并把工作纪律,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也在适当场合公开,方便群众,舆论的监督.
行政审批的内容在南汇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五,健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审批的权限设置,工作标准,政务公开,监督受理,责任追究等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直接经办人员为第四责任人.谁违规,谁负责,并连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详见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
2.强化过程监督和责任考核,建立局对各部门,后道岗位对前道进行验核和监督制度,实行有效的监控.
3.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由局纪委负责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平时由局行风监督员对面上依法行政工作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不能纠正反馈局纪委.责令限期改正.
4.落实责任追究制.强化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工作,依据本局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法必依.
请有关部门根据本计划,依法制订和执行各自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计划<>.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