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2011年教师年度考核方案(4)

计划总结
2011/4/26
某中学2011年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三、业绩(30分)
(一)教学效果(16分)应得分( )
学年统考任教学科平均成绩排在全区前10名得16分,第11—12名得12分,第13—14名得10分,第15名以后得8分。
(二)获奖及表彰(14分)应得分( )
1、教研活动奖(8分)
一年内参加区级调教、说课以及综合竞赛获奖市级以上4分,区级得2分,校级1分;参加教学论文、自制教具和学科比赛在市级2分,区级得1分,/校级0.5分;培养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以上同项奖的加倍得分。
2、荣誉获奖(6分)
本年内荣获“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课)改积极分子”“劳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为单项奖,市级以上按单项记分,区、镇以下两项合一项记分(获一项的记二分之一分)。
获学校级奖 3分
获区级奖 4分
获市级奖 5分
获省级以上奖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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