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中旬规划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2)

工作总结文章
2012/10/18
(二)抓团结,强化集体领导。按照“抓工作先抓班子、抓班子先抓十六字方针贯彻落实”的思路,认真抓了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研究制定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加强自身建设措施等,系统规范了党委工作生活的程序、范围、原则、纪律和班子成员个人行为。落实中,凡是涉及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规划出台、干部调整使用等,都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进行决策,党委决策没有出现过违规问题。
(三)抓廉洁,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季节、任务、行业特点,先后8次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市法制办、市委党校教授进行教育辅导4场次,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一岗双责”,自上而下签订责任状23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根据市纪委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
(四)抓作风,坚持求真务实。依托全市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活动,我们确立了“四个基本”的整顿重点:①学习基本知识。局系统从3月15日开始,邀请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到我局挂职的汪霞博士、秦奋博士,利用每周二、周四课余时间,对局系统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系列业务培训,提升了全体人员业务素质。②坚持基本制度。把各级职责和行政、党建、业务等制度进行梳理,制定了局党委工作生活10项制度和《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等26项行政制度。③建设基本队伍。制定了《市城乡规划局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并向内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④苦练基本技能。以本职岗位为平台,持续开展了“抓学习、强素质、爱岗位、尽职责”岗位练兵活动,提升了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四、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不推诿。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讲评,并贯穿于城乡规划工作的各个方面,用精神文明建设来促进任务完成,用工作实绩来体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
(一)城市规划编制成效显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重视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了停车场、加油站、公交场站等布点规划及电力、新区铁南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积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XX区、东城区、南城区、西城区、开封新区启动区等102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认真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完成1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火车站区域城市设计和鼓楼复建、书店街整治及宋城路、魏都路、五一路、大庆路、滨河路街景整治等项目规划;全面展开XX区和开封新区城市设计,郑开大道两侧17.66平方公里城市设计深化正在实施,XX区13平方公里城市设计,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村镇规划编制稳步推进。五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五区村庄布局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按照市城镇化会议精神进行较大调整。我市8个产业集聚区中,开封县、尉氏县、杞县、兰考县、汴东(边村)、禹王台(汪屯)等6个产业集聚区的空间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省技术审查。通许县产业集聚区正在依据新修编的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汴西产业集聚区规划已纳入郑汴新区和开封新区规划内。全市92个建制乡镇中,需编制规划的共75个,已全部报批。全市15个中心镇核心控制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文本的编制。我市2个历史文化名镇中,朱仙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正在按程序报批,洧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即将编制完成。按照市城镇化会议精神,把原来的中心村、基层村、行政村共2284个村庄,整合为996个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已完成91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
(三)规划审批管理明显规范。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健全规划监管和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完成开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制度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做好“一书两证”办理工作,完成各类审批744份,1706万平方米;扎实开展全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活动,加大对违法建设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先后查处违法建设6.44万平方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正义;制订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万人评议机关评议行风活动的安排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共承办省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96件,全部按期办结,实现答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