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XX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2)

工作总结文章
2011/11/22
2011年,在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中,因职工违法工作纪律诫勉谈话2人;针对林业系统实际情况,我委进行了全面自查剖析,结合林业实际,新建立“四项制度”,加强林业职工管理。一是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职工工作、个人、家庭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因重大事项未报告并发生违纪行为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目标奖、待岗、免去行政或技术职务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二是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述职制度,述职对象为机关职能股室校花网[www.网址未加载]、基层林业站、检查站、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述职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述职报告分为半年、年度述职。三是提醒谈话制度,局纪委针对不同时期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每季度对机关股室、基层林业站、检查站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是政风行风群众评议制度,在全县林业系统开展政风行风群众评议活动,在重点林区乡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0名,拓宽信息来源,实时掌握政风行风动态,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年终组织群众测评,并将群众评议结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切实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面向全党、全社会的任务,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持久性的特点。2011年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我委课件下载[www.网址未加载]认真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全县林业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了林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