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管理制度(6)

规章制度
2011/11/9
17、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得提前、超时用餐,且店员用餐时要经过店长许可。(5元)
18、卖场卫生不干净,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罚款5元一次。(不记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不得随意离岗。(10元)
20、在卖场移动速度缓慢、拖拉、打哈欠等罚款5元。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店铺管理制度》相关的文章。21、不准使用禁语、忌语。(5元)
22、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准在卖场或收银台前打闹、说笑。(5元)
23、在离开店铺时,不让店长检查随身物品。(5元)
24、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调班、换班。(10元)
25、顾客试穿后而未选购的商品,店内员工要及时收回,不能遗留或遗忘在卖场中。(5元)
26、发现遗失或缺少的财物必须及时报告上级。(10元)
27、工作时会客时间不超过5分钟,有急事时要及时向店长或公司请示(5元)
28、收银员不使用收银礼貌用语,罚款5元。
29、收银台不整洁,收银物品不按要求摆放的罚款5元。
30、收银员靠在收银台。(5元)
31、内仓不整洁,货品未及时整理好罚款10元一次。
32、内仓货品未套袋5元一次。
33、内仓未将残次品按规定摆放,每次扣5元。
34、无关人员在内仓的。(10元)
35、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店铺的电脑进行任何其他的非工作事宜。(20)
36、不得在上班时间登陆除公司网站外的任何其他网站。(30元)
37、不得进行任何网络游戏和软件的下载。(30元)
38、不得私自外传公司商业数据、文件及资料。(30元)
39、在没有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提前结束营业。(30元)
40、工作时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准无故串岗、串店。(30元)
41、未经上级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店铺开门时间。(20元)
42、不准在工作时间睡觉。(30元)
43、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干私事。(30元)
44、遇顾客投诉(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没有及时处理或逐级上报,而将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