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分校自我鉴定报告

工作自我鉴定
2011/11/4
淮滨县第一中学分校在市、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经省教育厅批准,从XX年秋季开始,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并进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试验。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我校在一年多的办学过程中,始终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坚持“四独立”原则,实行规范化办学。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有独立的校园、校舍
我校位于淮滨县城关镇南大街西段,为淮滨一中单独举办的“公办民助”性质的学校,具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学校占地面积约35亩,土地为政府划拨,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全部为学校自有,且全部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淮国用[1997]字第1291号)和房屋所有权证(淮房用00008966号)。学校现有资产820万元,其中,政府投入300万元,校本部投入413万元,银行贷款107万元。同时,对学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
XX年8月,省教育厅(XX)566号文件同意我校从XX年秋季开始招生,并进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后,我县编委即批准了我校的法人资格,法人代码为78507216-9。县教体局为我校选聘了校长,校长王彬同志为我校法人代表,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王彬同志,男,现年51岁,专科毕业,中学高级教师。
三、实行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
1、实行独立的经费核算
我校自办学之日起,即实行独立的经费核算。根据淮滨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淮财(XX)30号文件《关于印发(淮滨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县县级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县财政支付中心具体办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因此,我校在县财(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政支付中心办理单位编码,编码号为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