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座谈会上的讲话(3)

发言稿
2011/12/20
创建单位要有创建工作的全面规划、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一整套创建档案,全面记载创建情况。示范点实行分级管理,市级示范点由市委组织部联系、指导、督查。(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在部务会领导下,由部领导牵头,组织指导科、企业党建科和党员电教中心负责实施,明确示范点督查指导员。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贸工委要相应地明确示范点联络员,经常到点上指导,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落实。三是对示范点的考评要严格。示范点每年考评一次,第一年经考核符合创建标准要求的,确定为正式示范点;第二年考评合格的,进入全面建设提高阶段,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淘汰;之后,实行年检年审制度,一年或两年一考核,优进劣出,不限地域,重在质量。
2、坚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创造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固定模式,重在实践,贵在创新。创新是示范点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创建的过程应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过程,也应当是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过程。我们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创建工作的始终,以创新精神抓落实,以创新精神拿举措,以创新精神求突破。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党的建设的总方针、总部署、总要求,放开手脚,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敢为人先。要深入研究创建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示范典型所蕴含的精神财富进行准确定位,使其既有现实基础,又具有导向性和影响力。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内容,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对示范典型不断地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使其更具生命力。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善于调动和发挥基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对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要及时总结,特别是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要高度重视,及时引导。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图虚名、出虚招、做虚功,追求表面的轰轰烈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真正发挥出示范点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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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注意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无论是“先进性”教育活动,还是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其大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我们要善于正确处理这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使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创建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在开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委确定了一批村级阵地建设示范点村,农村的示范点村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点村、先进性教育阵地建设点村能并在一起的要尽量并在一起,工作措施能同时实施的要尽量同时实施。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农村建设一批小康示范村。总之,我们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创建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的一个有利条件和契机,争取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创建出一批全市、全省的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和指导,加强领导和指导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
1、要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创建基层党建市级示范点,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组织者,又是带头者,负有主要责任。对示范点的情况要清楚,重要事项要研究,具体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同志要抓示范点创建工作,同时,亲自联系一个示范点创建单位,努力办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