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3)

党团工会
2010/11/1
第三章 团的组织制度
一、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厂团委会委员,除厂派出的代表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厂团委认真听取及处理各分厂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必须向厂党委如实反映情况,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分厂团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四)厂团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厂团委会委员由团员会议选举产生。在选举工作中,应在党委组织领导下进行。团委的选举过程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厂团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团员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团员会议解决的重大问题。团员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员选出的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四、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经常保持团组织的活力、增强团组织战斗力的基本保证。
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有: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2、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
3、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础知识。
4、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共青团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热爱共青团,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章程。
3、执行厂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注意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立足岗位,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开拓,成绩显著,勇当表率。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配合支部做好青年工作,关心青年,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操作技术,完成质量任务,出勤率达98%。
6、在“厂级优秀团员”中推荐“纺织集团公司级优秀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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