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环境创优年工作策划方案(3)

策划方案
2011/6/2
财政局环境创优年工作策划方案
(二)强化责任,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县政府《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任务表》,按照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和责任人的原则予以分解下达,各责任股室(中心)要根据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将各股室、中心“环境创优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提拔晋级、奖励惩处、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机关工作人员被群众有效投诉1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单位因干部职工个人效能问题被全县通报,造成单位扣减目标分的,取消责任股室和个人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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