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发布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违规考生处理决定的公告

成考综合
2024-2-01 17:49:00 文/沈芬 图/邓宇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院已于2023年12月29日对在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存在伪造卡片式居住证材料和伪造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考生寄发了《违规处理决定书》。截至目前,仍有113名考生由于通讯地址有误等原因尚未签收。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或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复核及行政复议申请有关事项: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03。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5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2823151。
3.复核或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必须载明申请内容、事实过程、理由、依据、要求结果;同时必须载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否则无法告知复核或行政复议结果,由复议申请人自行负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2月1日
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13名违规考生名单及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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