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报到的通知

招生信息
2021-7-31 10:50:09 文/左鹏飞 图/董梓涵
各位新生:
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开学时间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9月3日。定于9月6日正式上课,请新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防疫要求
依据有关规定,我校学生在来校前,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满足以下防疫条件要求方可入校:
1.报到前位于低风险地区的学生,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及报到日期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2.报到前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具体返校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3.近期从境外返回的学生,严格落实境外返京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4.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学生,暂不返校报到;
5.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学生,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6.如来校前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学生,报到前请及时向学院辅导员报告;
7.对没有返校报到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履行请假程序,学院学校两级审批备案。
备注:如上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发生变化,学校将根据新要求制定相关报到方案并及时发布通知。
三、到校方式及要求
符合学校防疫条件的学生,须持身份证、北京健康宝“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其他相关具体要求以学校及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对于自报到截止日期(9月3日)两周之内,无正当理由不来报到的新生,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第二学士学位入学资格。
四、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新生按照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及校区报到,报到期间仅允许学生本人入校,家长等其他随行人员不得入校。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供核验,并提交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户籍尚在学校者无需提交),具体地点请新生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并服从学院安排。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二学士学位 录取专业 | 学院 | 校区 | 辅导员老师 联系电话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学院路校区 | 177****2903 |
交通运输 (民航信息工程)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沙河校区 | 188****512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学院路校区 | 185****9985 178****9917 |
工程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学院路校区 | 156****9763 185****9799 |
会计学 | 学院路校区 | ||
软件工程 | 软件学院 | 学院路校区 | 152****6879 |
信息安全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学院路校区 | 185****9789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院路校区 | 155****1720 |
五、其他说明
1.请新生按要求在开学报到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及交费方式见《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学费标准及交纳方式》(附件1)。新生住宿标准为650元-12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房间。新生报到前收取第一学年住宿费,以后每学年初均需交纳相应住宿费。
2.请新生登录“信息北航移动校园平台”完成“新生认证”,获得专属“北航身份证”。具体方式见《“信息北航”认证链接及说明》(附件2)
3.新生如须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事项,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党员须携带县(含)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给中共北京市委的组织介绍信。团员凭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无团员证的团员必须携带基层团委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的组织介绍信)。
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北京籍学生不迁户口,其他省市学生自愿迁户口)。户口迁移证上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请在当地派出所更改),籍贯、出生地要具体到省、市(县),曾用名只能有一个。迁移证须打印且字迹清晰,不能涂改,有更改的地方要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户口迁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4.请新生带全四季衣物和生活用品,自备宿舍内床上用品(床的内径规格,沙河校区约是长193cm×宽93cm,学院路校区约是长193cm×宽90cm)。新生行李不安排集中配送。
5.学校将于近期通过EMS邮寄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请新生注意查收。
6.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为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未在2021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入学报到后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已就业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录取资格。
7.如因疫情或学校工作安排调整影响,报到方案可能将有相应变化,请新生留意学校、学院陆续发布的有关通知,如有相关需要也可与学院辅导员老师及时联系。
附件:
1.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学费标准及交纳方式
2.“信息北航”认证链接及说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30日
附件:【附件1:2021年二学位新生学费标准及交纳方式.pdf】 附件:【附件2:“信息北航”新生认证链接及说明.pdf】官网发布缓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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