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武大艺术类招生简章(3)

艺术高考
2010/2/21
2.朗诵(自备稿件,时间限在2分钟内),60分。
(二)复试
复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时间:2010年3月6日—3月7日。内容为抽题朗诵(30分)、即兴话题(40分)、场景主持(30分),满分为100分。
七、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最多可以保留至2011年7月。
九、收费标准
初试费:100元/人
复试费:150元/人
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表演专业
一、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文化知识与表演技能兼善、理论与实践并重、一专多能的综合性表演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表演、声乐、形体、台词、表演理论、艺术概论、乐器演奏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艺术剧院(团)、演艺中心、文化传媒公司、电影剧组、电视剧组、电视台、电台、国家机关、宣传文化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表演、策划、宣传、管理及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计划招收50人,分别按戏剧影视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