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09年艺术类(美术)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09/1/9
省份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考点:湖北大学 |
3月3-4日 |
3月10日 |
甘肃 |
兰州铁路三中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2日 |
江西 |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2月1日~2日 |
2月3日 |
江苏 |
苏州第六中学 |
2月4日~5日 |
2月6日 |
安徽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2月4日~5日 |
2月6日 |
广西 |
南宁五中 |
2月7日~8日 |
2月9日 |
河南 |
中原工学院 |
2月7日~9日 |
2月10日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7日~18日 |
2月20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月22日~23日 |
2月24日 |
六、报考条件、程序及收费标准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的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指定考点现场报名及考试 (不接受函报) 。
2、报名程序:考生报名需交验相关报考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该省艺术联考证)→缴纳报名费→核查电子登记照片→打印《湖北大学美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核对、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报考费用:60元/科
4、学费:1035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线
1、考生自2009年4月4日起可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学校不单独给考生发放合格证。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09年4月10日前向湖北大学招办申请人工查询(查询电话:027-86727014、86727004)。
2、校考成绩公布一周后,学校按投放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划线,并公布合格分数线。
八、招生录取办法及入学资格审查
1、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专业志愿。
(2)对各专业校考成绩特别优秀(前三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生电子档案投进我校的,将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3)对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省联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
(4)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同专业分方向招生,考生进校一学期后通过考核双向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流培养。
2、入学资格审查: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湖北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执行。
4、举报电话: 027-88663907(湖北大学),
027-6888026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其他各省以当地公布号码为准。
备注:考生食宿、交通费一律自理,考试时请自备画具(包括小型画板、绘图仪器和盛水器皿等)、水粉颜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