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1年最新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11/1/11
报名地点: 郑州市第24中学(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郑棉一厂对面)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371-67658364
③山西省考点:太原师范学院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351-2279588、2279589
④江西省考点:江西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791-8120152
⑤黑龙江省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451-86655180
⑥山东省考点:淄博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淄博市高新区张北路69号)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533-2793620
⑦湖南省考点: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731-88838502
⑧河北省考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0311-85333630、85333626
五、成绩通知及录取办法
1、对于辽宁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中取得的成绩。
2、对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学校对试卷进行统一评定,并以素描、色彩两科成绩相加记总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
3、辽宁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的考生如取得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报考我校。其他省份的考生如取得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中取得合格证,即具有填报我校资格,可根据本人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4、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辽宁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的考生为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7、学费标准暂定为每学年1万元,如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新的专业收费标准,则录取时另行通知。
8、我校2011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以学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六、其它有关事宜
1、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笔、刀、颜料、调色板、笔洗等考试用品,考试纸张由我校提供,画板需自带。
2、考试纪律按我校《考试规则》执行。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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