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11/1/3
1、具有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按学校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内容 |
吉林 |
2011年2月12日至14日 |
2月15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临摹、创作 |
辽宁 |
2011年2月13日—14日 |
2月15日 |
鲁美附中 |
临摹、创作 |
黑龙江 |
2011年2月17日—18日 |
2月19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临摹、创作 |
山西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注:计划数还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三、收费标准:7500元/年。
四、其他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总体受奖面35%。奖学助学金项目如下: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4、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另外学院还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