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11年最新省外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10/12/26
1.音乐学专业 (共100分): 视唱(30分) 主项各占(70分) 声乐:演唱两首歌曲(自选)。 器乐:演奏一首乐曲(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 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软开度)、成品舞表演(舞蹈种类不限)。 2.音乐表演专业(共100分) 视唱(30分) 主项各占(70分) 声乐:演唱两首歌曲(自选) 器乐:演奏一首乐曲(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 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软开度)、成品舞表演(舞蹈种类不限 ) 注:舞蹈方向不考视唱 美术类:自备画具、绘画材料(考试纸除外)。 美术学、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内容:均考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录取原则 外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组织联考的,联考成绩合格,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成绩公布 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在我校网站进行公布,并寄发专业测试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311—66617105 网络地址:http://www.sjzc.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石家庄学院 邮政编码:050035 学生处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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