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2)

宣城
2011/7/23
3、分解指标生是怎么回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1]13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实行将部分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目的是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非择校生分解指标的考生,必须是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学习三年,是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满两年以上。录取考生须填报招生学校非择校生志愿;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4B1C等级及以上。
为了引导初中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也保证省级示范高中的生源基本质量,省级示范高中非择校生分解到校指标录取时,须提前设置最低控制线,划定办法是:依据招生学校计划内指标总数(包括直升生、分解指标生和统招生),结合考生志愿,按照1:1比例划出一条分数线(即参照线,该参照线与省级示范高中非择校生中的统招生实际录取分数线不是同一个概念),在参照线下降10个等级分为该校非择校生分解到校指标录取最低控制线。分解到校指标未完成的,纳入到招生学校的非择校生统招指标中。
参照线划定在前,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确定在后。省级示范高中正式录取时,首先录取的是直升生和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分解指标生,再根据余下的计划内指标(肯定少于划定参照线所依据的“计划内指标总数”),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实际的非择校生(即通常所说的“计划内”)中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此分数线肯定比参照线高,即比分解指标生的最低控制线高10分以上。
4、“死档生”怎么办?
所谓“死档生”是指因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市教体局在中招政策文件中明确反对填报“死档”并广泛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多次提醒考生及家长合理选择志愿,不要填报死档。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市教体局积极为落榜考生创设就学渠道,实行“二次录取”。凡因个人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被录取的分数线上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在其所在初中补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志愿,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补录取手续,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均不得再录取上述考生。具体步骤如下:
7月28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
7月29日,市考试院向各县市招生办、初中学校公布落榜考生(包括志愿过高和未填志愿的)名单,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及其缺额。
7月29-31日,落榜考生到原毕业的初中学校递交补填志愿的书面申请(必须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补报学校、代码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由县市招办和学校统一登记,在31日晚5点之前送交市考试院,超过时间视作放弃。
8月1-2日,市考试院集中组织全市普通高中“二次录取”。
考生必须在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而不是招生的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凡是在普通高中进行补填志愿登记手续的一律无效,不作为“二次录取”的依据。若普通高中擅自为落榜或未达线考生办理补填志愿登记手续,造成考生落榜(即形成所谓死档)的,由该校自行负责。
另外,根据省统一规定,9月底之前,五年制高职、初中专学校可以进行补录取,凡没有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都可以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补报。职业高中可以随时办理补录取手续。
5、为什么宣中、二中等普通高中学校不能增加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具有严肃性、公正性、导向性。
市教体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而下达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市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之前,是征求了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意见的;各校也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确定上报的招生班级数(省教育厅规定每班班额不得超过56人)及招生总数的;根据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反馈的意见,市教体局方才下达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
各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影响到考生及其家长选择志愿。因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尤其是各校录取情况明朗之后,增加各校招生计划对全体考生是不公平的、也是不能允许的,否则,就违反了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计划具有严肃性、公正性、导向性。
市教体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而下达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市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之前,是征求了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意见的;各校也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确定上报的招生班级数(省教育厅规定每班班额不得超过56人)及招生总数的;根据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反馈的意见,市教体局方才下达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
各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影响到考生及其家长选择志愿。因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尤其是各校录取情况明朗之后,增加各校招生计划对全体考生是不公平的、也是不能允许的,否则,就违反了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为什么不事先公布宣中、二中的录取分数线?
无论是高考还是中考,各校录取分数线都是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各校招生计划数,及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才能确定的。任何人都无法在录取前知道各校的录取分数线。
无论是高考还是中考,各校录取分数线都是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各校招生计划数,及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才能确定的。任何人都无法在录取前知道各校的录取分数线。
7、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局域网投档、审核、录取。在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配备了精干的录取工作队伍,设立了录取工作相关机构,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市教育体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工作纪律与录取程序,制定并执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无误。每一批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宣城教体信息网”、“宣城招生考试网”上公布录取新生信息,供考生查询;同时发布《中招录取简报》(迄今已发四期),向社会公布录取工作进展及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