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武汉中考招生常见问题解答(4)

武汉
2014/6/17
答: 我市今年培养体育人才试点中学有武汉二中(田径、篮球)、武汉六中(田径、篮球)、汉铁高中(田径、篮球)、武汉二十中(排球)、武汉一中(田径、篮球)、武汉七中(排球、射击)、武汉十二中(田径、足球)、武汉十九中(篮球)、武汉四中(田径、足球)、武汉十一中(田径)、武汉十七中(田径)、武汉二十六中(篮球)、武汉二十九中(足球)、武汉三中(田径)、武汉二十三中(田径)、省实验中学(田径、篮球、乒乓球)、武汉中学(田径、毽球)、武汉十四中(足球)、武汉十五中(篮球)、湖大附中(桥牌、健美操)、华师大一附中(田径、篮球)、武汉三十九中(毽球)、武钢三中(田径、篮球)、钢城四中(排球、毽球)、钢城十四中(篮球、射击)、市四十九中(田径)、洪山高中(田径、篮球)、关山中学(田径、健美操)、长虹中学(篮球、跆拳道)、华科大附中(篮球、田径)、吴家山中学(足球)、蔡甸区汉阳一中(田径)等32所学校。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指令计划录取。
十七、2014年有哪些优录政策?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4.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
5.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十八、优录手续如何办理?
答:优录手续按表中程序办理,各项优录的审核手续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