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深圳中考确认志愿注意事项

深圳
2011/5/31
2011广东深圳中考确认志愿注意事项
【网络综合 - 广东中考】
深圳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已于本月25日开始,鉴于深圳今年首次实行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为了给考生、家长更多的时间充分了解中招政策,合理填报中考志愿,市招考办决定将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顺延2天,即由原定的5月30日下午4点顺延至6月1日下午4:00。志愿填报截止前,考生可多次上网查看和修改志愿。
市招考办表示,初中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等后续工作均相应顺延2天。考生凭密码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如果遗忘密码,可到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所设的“重新设置密码受理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具体地址向区教育科咨询),市直属学校考生到市招考办(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2楼服务窗口办理。
投档原则:“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市招考办表示,深圳中考中招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招生学校不会拒录非第1志愿考生,请考生放心。具体投档办法是: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例如,对其第一批的第1、第2至第8个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1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再检索该批的第2个志愿学校,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第8个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转入下一批学校,按成绩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第1、2、3个志愿的分数线,则该生将被其第1个志愿学校先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第2或第3个志愿的学校。
同一代码志愿无需填报两次
考生在网上填报指标志愿时,是在填报普通志愿的基础上,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志愿学校,在其对应的“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点击打“√”。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意味着该志愿的指标生选项失效,但该志愿作为普通志愿仍然有效。因此,同一代码志愿无需填报两次。
比如,某考生在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时,一共填报了8个志愿(8个不同代码),其中,在“深圳中学”志愿的“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点击打“√”,即选择“深圳中学”作为指标志愿。如果该考生在“深圳中学”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意味着其指标生选项失效,但其填报的“深圳中学”普通志愿仍然有效,如果其达到“深圳中学”普通生录取标准,则可以被深圳中学录取。考生无需两次填报“深圳中学”志愿。
系统不会优先检索指标志愿
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时,考生可在第1至第8志愿中,任选一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志愿学校作为指标志愿。系统按第1、第2至第8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不会优先检索指标志愿。
市招考办还表示,考生填报指标生且筛选入围后,只要其中考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下30分,就按该校指标生录取,即使其成绩超过该校的普通生录取线,也按指标生录取。
比如,A、B、C三名考生均填报了某高中学校指标志愿并筛选入围,假定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标准为670分,A、B、C三名考生的中考标准总分分别为680分、650分、630分,则A考生和B考生按该校指标生录取,C考生不能被该校录取。
空出指标生名额由本校考生递补
如果考生在第2至第8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志愿学校录取,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
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比如,假定上步中学A考生第1志愿填报深圳中学,第2志愿填报红岭中学,第三志愿填报新安中学并将该志愿作为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上步中学B考生第1志愿填报新安中学并将该志愿作为指标志愿,其中考成绩紧随A考生后,在筛选时未入围。投档录取时,A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了深圳中学普通生录取线,被录取为深圳中学普通生,其原占用的新安中学指标生名额则由B考生递补,系统将B考生作为新安中学指标生参加划线投档,如B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新安中学普通生录取线下30分,则按新安中学指标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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