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1年中考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海南中考综合
2011-7-25 08:45:00 文/齐美琳
海南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中招办,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中招办,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有关中学:
2011年我省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院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23日开始,为了保证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录取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今年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 提前批: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的民族特招班。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3日上午报到,23日下午—24日录取。
(二) 第一批:海南中学(含“宏志班”)、国兴中学(含“宏志班”)、海师附中、海南侨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市实验中学、琼山中学、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嘉积中学、海南农垦实验中学。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5日上午报到,下午15: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7月26日—30日录取。
(三) 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含“省一级学校”)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琼州学院附中、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农垦三亚高级中学、海南省东方中学、海南东坡学校(120名公费生)、琼海嘉中海桂学校(150名公费生)、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50名公费生)、海口景山学校(50名公费生)、海口华兴学校(50名公费生)、海口海政学校(50名公费生)、省内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30日下午报到,7月31日上午9:00开会并网上录取工作培训,7月31日下午—8月5日录取。
8月7日—10日中午12:00,未被录取的考生修改第三批志愿。
(四)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10日下午报到,8月11日上午9:00开会并网上录取工作培训。8月11日下午—8月13日录取。8月14日上午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撤离录取场。
8月20日—23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并将录取名册报市县中招办审批。
二、录取工作地点和报到、食宿地点
(一)录取工作地点: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录取工作人员报到、食宿地点:琼海市金海路,银海国际度假中心(总服务台电话:0898-62930918转,联系人:梁秋嫩,手机:138****9288)。各录取学校工作人员须按规定的录取批次时间和报到时间进场、报到,提前进场、报到者不予接待。
三、交费办法及相关要求
1、录取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工作人员须自带打印机(含打印机驱动程序盘)及耗材进入录取场。为防止电脑病毒,电脑由录取场统一提供,录取学校、市县中招办租用,租用费学校每台100元,市县中招办每台300元,连同食宿费在报到时缴交。
2、食宿费按参加录取人员每人每天165元标准缴交。
3、录审费缴交标准:高职高专院校按规定每录取1名考生缴交录审费50元,以实际报到入学人数计算。高职高专院校送审到校新生录取名册时,须出示交费发票才能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缴费账户全称: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账号:2110 3001 0400 09270,开户银行:农行海口华信支行。转账时请注明此款为缴交海南省教育厅中招录审费)。
三、进入录取场人数规定
市县(单位)中招办2~3人(其中主管中招的局领导、中招办主任、电脑操作员各1人)。部分市县(单位)如工作量大,经我办批准可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市县重点中学进场时间和相关要求由市县(单位)中招办通知,每校进场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部分学校任务较重的,经我办批准可适当增加录取工作人员。录取期间每个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必须在银海国际度假中心设一个工作间,以便于工作联系,但不许携带家属及其他人员进住。
四、其他事项
(一)抓紧制定并上报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等材料:
1、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厅直属中学(含代管的3所高中学校)、高校附属中学、农垦三亚高级中学要抓紧制定在同分同星等情况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
2、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制定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并向社会公告。并认真填写好《2011年市县自主招生出档条件定义上报表》(附件1)和《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指标到校生上报计划格式表》(附件2)。
以上4种材料必须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中招办邮箱(邮址:SZB_HN@126.COM),以便我办及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录取系统编程。逾期未报造成问题的,后果自负。
(二)学校录取新生后,从网上下载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
省中招办录取场办公室联系电话(兼传真):31690027。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