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0年本专科招生信息(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4/30
6.填写志愿
①考生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填写报考专业类别。
②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5月10日——5月31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7.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院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院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电子登分。
(二)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广告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远程互联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理论类专业。
2.网报时间:3月1日——3月20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3.报名费及资格审查费:180元。
注:考生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上本人名字后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专业、姓名、网报编号,我校收到汇款和网报材料后,报名方有效。未完成网报和缴费程序的考生,我校不受理报名,考生责任自负。
(三)高职专科专业报考要求:
我校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重庆市和四川省招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后即可填报志愿。
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2010年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当地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凭我校寄发的《准予参加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高考。
1.文考报名时间:全国高考统一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
2.文考报名地点: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招办。
3.文化考试科目:按各省规定的高考科目执行。
四.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理论类专业: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高职专科专业: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综合分确定。
五.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四川美术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