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学)(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8
1.符合《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
4.具有符合国家高考要求的同等学历和高等音乐教育学习条件;
5.目前只招收以声乐和钢琴为主的艺术类考生,其他器乐才能仅作参考;
6.文科、理科兼招。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 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22000 |
三、报名、综合面试时间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地点、科目和方法参加全市统考,取得合格证资格者,参加学院综合面试。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0~2月28日
综合面试时间:2011年2月28~3月4日
综合面试地点:综合楼九楼艺术教育系
报名时须携带、出示(原件):
1.市考试院发放的《2011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
2.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报名费。
报名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行政楼底楼招生咨询处。
四、录取原则
取得音乐类专业市统考合格证,并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上海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按市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70%和30%的办法折算,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
×70% + |
高考文化成绩 |
×3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五、联系方法
学院地址:上海市东体育会路390号
邮政编码:2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21—51278021、51278024
学院网站:http://www.xds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10年11月
【艺术专业介绍】
音 乐 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音乐教学法、钢琴演奏基础(一对一教学)、声乐演唱基础(一对一教学)、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键盘和声、音乐学理论基础、作曲理论基础、社会学、外国音乐文献导读等,另外还开设外语选修课。
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既能从事基础的音乐教育,又能在音乐对外交流活动中发挥作用,以其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的职业型、技能型、应用型的音乐教育人才。
1.综合面试内容和要求
(1)自选曲目
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计三首曲目,由主考官临时抽考二首)。
声乐:任选中,外艺术歌曲,咏叹调三首。(由主考官临时抽考二首)。
(2)乐理、视唱练耳测试。
(3)面试(包括其他音乐才能展示)。
2.综合面试考生须知
(1)面试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2)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3)本测试仅允许并提供钢琴伴奏,不提供DVD等电声音响伴奏。
(4)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自备伴奏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