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美术类)(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2
专业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美术学 |
素描 |
色彩 |
艺术设计 |
素描 |
色彩 |
动 画 |
素描 |
色彩 |
广告学 |
素描 |
色彩 |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http://www.hgnu.edu.cn)。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招办有关艺术类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带画夹或画板及其他绘画用具,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0年12月
校 址:湖北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招生办公室)
传 真:8662677 8835900、8621603(美术学院)
网 址:http://www.hgnu.edu.cn
邮 箱:zhaoban@hg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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