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1
音乐类招生简章
音乐学院简介
嘉应学院音乐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17人,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3人,外籍教师(德籍钢琴家)1人,聘请了程志、赵晓生等一批国内外著名音乐家、舞蹈家为客座教授。
音乐学院下设1个音乐研究所、1个师生实验艺术团、6个教研室。
音乐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1400m2的省内一流教学场所。琴房127间,钢琴124 架,三角钢琴 3架;拥有设施一流的音乐厅、观摩厅、合唱室、MIDI录音室、2个数码钢琴室、3个乐队排练室、4个专业理论教室、7个高标准的专业舞蹈排练室等现代化音乐和舞蹈的教学、表演设施场所。
目前,音乐学院已形成科学合理的本科教育格局,现设有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本科专业。专业与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与教学管理、教风与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音乐学院教师在教学、科研、艺术表演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200多篇,歌曲创作100余首,出版专著8部,承担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20多项;获得国内外各类奖励100多项。音乐学院积极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子,为广东省基础音乐教育培养了优秀的音乐舞蹈教育、表演、创作及管理艺术人才。师生在国内外各项赛事中屡获佳绩。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五年来平均就业率高达98%。
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胜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学和组织学生课余文化活动,并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和创作能力的音乐教师及企事业单位文艺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声乐 、钢琴、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音乐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合唱与指挥、歌曲分析与写作、复调基础、器乐、配器法等。
舞蹈学(师范,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音乐与舞蹈艺术素养,以及一定的舞蹈表演和编导能力的各类中等学校教师及企事业单位文艺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舞蹈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舞蹈作品赏析、舞蹈解剖学、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芭蕾舞基训课、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训课、客家民俗舞蹈等。
音乐学院2011年面向湖南、江西、广西招生计划及考试时间
招生省(区) |
专业 |
计划 |
报名时间 |
校考时间 |
校考地点 |
备注 |
湖南省 |
音乐学(师范) |
10 |
2月21日 |
2月23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只招文科考生 |
舞蹈学(师范) |
20 | |||||
江西省 |
音乐学(师范) |
10 |
2月27日 |
3月1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文理兼招 |
舞蹈学(师范) |
20 | |||||
广 西 |
音乐学(师范) |
10 |
2月14日 |
2月16日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只招文科考生 |
舞蹈学(师范) |
5 |
报考条件、办法
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区)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所在省(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内容
音乐学(师范)专业:
总分100分。
1.声乐或器乐表演(自选一项考试)(占70%):
(1)声乐表演考试内容及要求:
自选一首歌曲(通俗歌曲除外),自带伴奏,现场背唱。考官有权中断考生演唱,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器乐表演考试内容及要求:
自选一种乐器(含钢琴),自选一首作品,现场背奏。考官有权中断考生演奏,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视唱练耳(占30%):(面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听音模唱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单声部旋律视唱。
舞蹈学(师范)专业:
总分100分。
1、舞蹈作品表演(占70%)
考试内容及要求:自选一个舞蹈作品(限5分钟内)及基本功测试。考官有权中断考生表演,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即兴舞蹈表演(占30%)
考试内容及要求:根据规定音乐片断进行现场即兴表演及舞蹈动作模仿。考官有权中断考生表演,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报考费:报名考试费235元。
考生报考前请浏览我校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我校招生管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