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书法教育方向)(3)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4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 查询。
2、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1年 1月20-21日 ;
考试时间:2011年1月21-22日 ;
(2)江西省南昌市考点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实验中学
报名时间:2011年3月3-4日 ;
考试时间:2011年3月5日 ;
注:详细考试安排见报名时所发的准考证
六、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ywxy@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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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美术高考优秀试卷汇总
附件2:去年各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