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2)

天津美术招生简章
2011/7/16
(四)报名考试费:150元整。(如省市招办对本省考点收费有特殊规定,由考点单位按规定执行并负责解释)。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类别 |
专业及专业方向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
绘画类 |
中国画 |
素描 |
速写(人物写生) |
色彩(静物 写 生) |
素质测 试 |
1、我院2011年专业考试,按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史论类四大类进行考试、判卷。合格证按大类排名发放。 2、 考前公布考试日程。考生食宿、旅费自理,画具、用具自备,并请自带四开小画板(禁止携带画夹、画袋进入考场)。具体方式和要求将在考场公布。 3、色彩使用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素描、速写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 4、各大类(不含书法专业)专业总分共300分,其中素描、速写、色彩各科满分为100分。书法专业专业总分共300分,其中素描、速写各科满分为75分,书法科目满分为150分。 5、素质测试为笔试简答题,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素质测试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
油 画 | ||||||
版 画 | ||||||
雕 塑 | ||||||
综合绘画 | ||||||
数字媒体艺术 | ||||||
摄影艺术 | ||||||
公共艺术 | ||||||
书法 |
书 法 |
素描 (人像写生) |
速写 |
书法 |
素质测 试 | |
设计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素描 (人像写生) |
速写 |
色彩 |
素质测 试 | |
装饰艺术设计 | ||||||
服装设计 | ||||||
染织设计 | ||||||
环境设计 | ||||||
工业设计 | ||||||
动画艺术 | ||||||
移动媒体艺术 | ||||||
史论类 |
美术史论 |
素描 (人像写生) |
速写(人物 写生) |
色彩(静物 写生) |
素质测 试 | |
设计史论 |
(二)文化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天津美术学院只开英语课。
五、政审和体检: 六、录取原则:(请注意:我院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
4、报考我院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后,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取得2011年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达到47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则优先录取(各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分配名额=本大类达到此条件的考生数÷本大类专业方向数)。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方向(文化总分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语文成绩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对此类考生的专业方向安排同样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如此类考生志愿所报专业方向分配名额已满,但此类考生在我院专业方向中填报有“服从”志愿则调剂录取。如按录取原则第3条规则参加录取更有利于考生,则依据第3条录取。
6、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5%(含5%)以内给予文化总分或英语20分加分;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5%-10%以内(不含5%,含10%)以内给予文化总分或英语10分加分。(加分可以拆开分别加入文化总分和英语分中。但加分不可重复加入文化总分和英语分中)。
7、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2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11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8、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七、学费和待遇:
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学费10000元/年,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3、由于我院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分配: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九、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 其他:
根据我院与法国文化部、法国土伦美术学院及法国土昆美术学院的友好协议,共同探索3+1办学模式,我院每年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法留学。
本简章依据《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制定,其他所有宣传如与本简章不符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版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邮编: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情况查询电话:022-26241719、26241550、26241557、26241559、26241561
专业分数网上查询:www.tjarts.edu.cn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月8日
注一、天津美术学院培训中心(美术高考精品班)面向全国招生:
1、招生对象:(1)2011年预报考高等美术院校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具有一定绘画基础;(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办学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3、办学时间:2010年7月----2011年2月
4、学习内容:针对高考,全面提高,授课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
5、报名及入学考试时间和方法请于2010年6月上网查询www.tjarts.edu.cn
7、咨询电话:(022)26242089
本班限额招生,按专业考试排名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谢绝无基础学生报考。
注二、天津美院附中面向全国招生: 咨询电话:022-26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