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陕西美术录取原则
2012/1/8
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2.学前教育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邮政编码:7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招生办)
热忱欢迎各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
2012年艺术类录取重要参考资料:>>2011年艺术类高考分数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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