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学专业】

上海美术招生简章
2015/1/5
音乐学专业自建校成立以来就具有强劲实力,现拥有一批学养深厚、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中青年教师,90%教师学成于欧美著名音乐学院,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阿肯色中央大学、特拉华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学习,具有很好的教学设施,建有高水准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专业教学坚持一对一小课教学,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含钢琴表演、声乐表演、西洋管弦乐表演等三个类别。音乐学系还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综合人文素质,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2015年招生计划暂定56人,其中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36人(最后以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省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1、器乐或声乐,2、乐理、听音,3、视唱。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教育方向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我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我校举行。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专业 |
方向 |
考 试 科 目 与 要 求 | |||
初 试 |
复 试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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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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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考场老师现场决定曲目数量与篇幅。复试曲目不可与初试重复);视奏一首(曲目由学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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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曲目要求: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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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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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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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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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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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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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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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5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