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最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山东美术招生简章
2010/12/20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B.弹跳)、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或即兴编舞,可侧重自报专业)、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伴奏带),共计4门。面试、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8.音乐舞蹈类
考试科目为: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B.弹跳)、舞蹈素质测试(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音乐素质测试(声乐或钢琴),共计4门。面试、基本功测试、舞蹈素质测试和音乐素质测试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9.音乐剧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朗诵(自备诗歌或散文)、舞蹈片段(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歌曲(自备歌曲3首,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表演(个人才艺展示),共计4门。朗诵、舞蹈片段、歌曲和表演4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400分。
10.服装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骨骼、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形、腿形、牙齿)、基本素质(步态、仪态、节奏感、协调性)、艺术表现力(自我介绍、特长展现、镜头感),共计3门。基础条件考测、基本素质和艺术表现力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11.播音类
播音类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①初试:考试科目为:朗诵(自备含自我介绍在内的朗诵材料)、特长展示(自备),共计2门。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尚需参加复试)。②复试:考试科目为: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计2门。播音测试、即兴主持2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12.影视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朗诵、特长展示(自备)、命题表演,共计3门。朗诵、特长展示和命题表演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五、学费标准
广播电视编导10000元/生·年
音乐学(音乐剧)、舞蹈学、表演(中国舞、民间舞)、音乐学(音乐舞蹈)、艺术设计(服饰与家居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表演(服装表演)、美术学、音乐表演(声乐)、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管理)、音乐学(作曲与指挥)、音乐表演(器乐)和音乐学12000元/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表演15000元/生·年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对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考生在报名现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①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器乐表演类、理论作曲类、影视表演类、音乐学类、音乐剧表演类、音乐舞蹈类、服装表演类、声乐表演类和舞蹈表演类150元
3.考生只能在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参加考试,不得跨省借考。
4.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5.报名时间及地点参见第七条: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层次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拟招生人数 |
就读学院 |
招生范围 |
本科 |
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类 |
400 |
文学院 |
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
动画 |
100 |
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 |||
艺术设计 |
748 |
美术学院 |
四川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 | ||
美术学 |
120 |
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 |||
艺术设计(服饰与家居设计) |
60 |
服装学院 |
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 |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管理) |
60 |
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 |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280 |
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 | |||
表演(服装表演) |
服装表演类 |
56 |
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 | ||
音乐表演(声乐) |
声乐表演类 |
90 |
音乐学院 |
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省、甘肃省 | |
音乐表演(器乐) |
器乐表演类 |
65 |
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甘肃省 |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115 |
四川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省、甘肃省 | ||
音乐学(作曲与指挥) |
理论作曲类 |
20 |
四川省、山东省、湖南省 | ||
表演(中国舞、民间舞) |
舞蹈表演类 |
75 |
舞蹈学院 |
四川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湖南省、甘肃省 | |
舞蹈学 |
50 |
四川省、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 | |||
音乐学(音乐舞蹈) |
音乐舞蹈类 |
67 |
四川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 | ||
音乐学(音乐剧) |
音乐剧表演类 |
50 |
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 |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15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省、陕西省、甘肃省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类 |
650 |
电影电视学院 |
四川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省、陕西省 | |
表演 |
影视表演类 |
60 |
四川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陕西省 |
注:①分省来源计划待主管部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②美术类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济南市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考试地点
③编导类、服装表演类、舞蹈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播音类、音乐学类、器乐表演类、声乐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音乐舞蹈类和理论作曲类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济南市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考试地点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文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美术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音乐学院: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服装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舞蹈学院: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号
九、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②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③播音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④舞蹈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音乐学类、器乐表演类、声乐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音乐舞蹈类和理论作曲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在
2.对于参加我校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在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艺术类招生考试命题时既定的评分标准和不同专业类别的专业特点组织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