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报名须知

湖南美术报名
2012/1/11
2012年我校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甘肃十四个省组织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艺术事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原则上不接受跨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168厘米以上,女158厘米以上,无色盲、夜盲;
2、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相片。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音乐类考生如需伴奏须另交纳伴奏费;
3、考生须持单独考试准考证、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类专业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4、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5、音乐学专业科目一为主考科目,满分180分,科目二为辅考科目,满分120分,总分为300分;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为: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新闻播报、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400分;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节目策划、命题编故事和影片分析。各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8、我校于2012年4月5日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与专业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考生可拨打电话0731-84261436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网址未加载网址未加载查询成绩。
2012年艺术类录取重要参考资料:>>2011年艺术类高考分数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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