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广西设点考试工作通知(3)

广西美术高考信息
2011-10-25 13:53:55 文/施若熙
(一)招生院校应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合格证寄送考生本人,并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通过我院备案网站进行备案,同时还须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合格考生名单按《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表》 ( 见附件 1) 的要求以表格形式报送我院普招处。
(二)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书法类专业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 2 。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将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三)未经我院审核备案,擅自在我区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18 号 ) 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根据教育部 2011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18 号 ) 进行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考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两人以上),在考试结束后须将违规考生违规情况的书面材料经考点汇总上报我院。
七、联系办法
我院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 16 号,邮政编码: 530021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 http://www.gxeea.cn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网址:
联系电话: 0771-5337503 ,传真: 0771-5337431
备案工作技术支持电话: 0771-5337419 转 805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邮箱: zx@mail.gxeea.cn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 QQ 群 :60468028
附件: 1.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