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4)
十一、其他
1. 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考生需和校方签订相关协议。
2.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4.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5.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7.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十二、2014年录取概况
地区 |
招生专业 |
2014年录取分数 | ||||
类别 |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 文化相对成绩 |
综合成绩 |
备注 | ||
北京 |
设计学类 |
最高分 |
625 |
652 |
228.48 |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 |
最低分 |
500 |
531 |
208.23 | |||
美术学类 |
最高分 |
625 |
556 |
|||
最低分 |
562.5 |
449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
最高分 |
196 |
113.45(641分) |
113.45 |
||
最低分 |
173 |
108.50(613分) |
108.50 | |||
外埠 |
设计学类 |
最高分 |
680 |
123.23 |
226.75 |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 |
最低分 |
537.5 |
76.86 |
广东省198.51 | |||
其他省195.45 | ||||||
美术学类 |
最高分 |
650 |
101.63 |
|||
最低分 |
广东575分 |
71.58 |
广东专业课成绩并列5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低于442分 | |||
其他省562.5分 |
专业课成绩并列562.5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4.41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
最高分 |
191 |
120.16(620分) |
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 | ||
最低分 |
170 |
重庆116.94(649分) | ||||
其他省112.26 | ||||||
注 |
2015年“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名称改为“艺术史论”。 |
十三、联系方式
• 美院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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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 join-tsinghua.edu.cn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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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