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4)

更新时间:2015/1/4

十一、其他

1. 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考生需和校方签订相关协议。

2.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4.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5.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7.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十二、2014年录取概况

地区

招生专业

2014年录取分数

类别

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

文化相对成绩

综合成绩

备注

北京

设计学类

最高分

625

652

228.48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

最低分

500

531

208.23

美术学类

最高分

625

556

最低分

562.5

449

艺术设计学(史论)

最高分

196

113.45(641分)

113.45

最低分

173

108.50(613分)

108.50

外埠

设计学类

最高分

680

123.23

226.75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

最低分

537.5

76.86

广东省198.51

其他省195.45

美术学类

最高分

650

101.63

最低分

广东575分

71.58

广东专业课成绩并列5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低于442分

其他省562.5分

专业课成绩并列562.5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4.41

艺术设计学(史论)

最高分

191

120.16(620分)

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

最低分

170

重庆116.94(649分)

其他省112.26

2015年“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名称改为“艺术史论”。

十三、联系方式

• 美院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 新浪微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

•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 join-tsinghua.edu.cn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未经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许可,本简章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

收藏 点赞 喜欢 说说
THE END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