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2)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专业方向 |
名额 |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
招收学科 |
学制 |
学历 |
设计学类 1305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环境设计 |
30 | ||||||
产品设计 |
15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
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 |
15 | ||||||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
动画 |
10 | ||||||
工艺美术(金属艺术) |
10 | ||||||
工艺美术(漆艺) |
10 |
||||||
美术学类1304 |
55 |
中国画 |
10 |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 |||
绘画(油画) |
10 | ||||||
绘画(壁画) |
10 | ||||||
雕塑 |
15 | ||||||
摄影 |
10 | ||||||
艺术史论 130101 |
15 |
艺术史论 |
15 |
无 |
文科 | ||
合计 |
240 |
||||||
备注 |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①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②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4. 从2015年起“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改用“艺术史论”专业名称,同时取消专业校考,考生无需在清华本科招生网上报名。 5.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
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2.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 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3.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为了保证评阅公平公正,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招生组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分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评阅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7. 对于专业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报考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的考生,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无需获得我院校考合格证,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文史类考生均可报考,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我院不做特别要求。注意高考报名时需兼报艺术类,志愿填报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有关要求与文科类考生相同。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4. 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5.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6. 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