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统考
2011/4/25
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安徽省内播音与主持录取办法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
安徽省内摄影专业录取工作
1、摄影专业的文化分数最低控制线依照全省艺术类专业执行。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达到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安徽省外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英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