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3)

辽宁考研招生简章
2013/10/8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07室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传真(024)31975866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备注:学费待定,按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