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辽宁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7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③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沈阳建筑大学报考点(代码:2137)只接受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 -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8:30 -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4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六)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学校将制订各学科(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完成体检,下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4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另行确定。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