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含医学院)(2)

上海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7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本人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 报考方式(含推免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含推免生):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网址未加载,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本考点(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在此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将应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市闵行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 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