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土木工程系2013考研调剂信息(2)

广东考研调剂
2013/3/18
四、奖学金、学费及其他
1. 奖学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MPA除外)的奖学金受益面为**,委托、在职、严重违纪者除外。
2.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学金(免学费加5000元/生·学年奖励金,占50%)、二等奖学金(免学费加2000元/生·学年奖励金,占30%)、三等奖学金(免学费,占20%)。
3.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包括复试)评定。第二年和第三年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4. 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第一年的一等奖学金一般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的研究生。
5.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个等级。
6. 学校自2012级新生起,设立汕头大学校本部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凡毕业于“985”或“211”院校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或调剂到我校校本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委培、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
7. 汕头大学设立研究生奖学基金、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研究生助学基金和研究生创新教育等四项基金。研究生奖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改革,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主要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助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三助岗位”计划;对家庭特别困难和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帮助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活动。
五、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3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二单元设有统考英语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6、最终调剂要求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调剂要求为准。
六、调剂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