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江苏考研招生简章
2012/10/23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考方式及时间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网址未加载/)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凭报名号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全国各地、市级招办设有报考点,有关报考事宜可去咨询,或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
五、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定科目并在网报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根据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和办法,学校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录取。
六、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2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不含MBA(微博)、MPA、MPAcc、MEM和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奖学金按学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级,资助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和MBA研究生)。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主要面向水利水电、交通等行业考生。工科类限报学术型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报考条件为: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组织考试委员会,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持单位委托培养函于现场确认前到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预报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报名点报名、现场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6303 传真:025-8378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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