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2013年考研招生简章(2)

广东考研招生简章
2012/9/26
四、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药物化学》由我院自行命题(参考书目为《药物化学》,由尤启冬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命题,考试大纲及主要参考教材请查询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网址未加载。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政治、英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150分。
2、复试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3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分别为40%、60%。
(2)复试形式、分数线及复试时间、地点等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网页对外公布。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4、录取
将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5、调剂
报考我院而未被我院录取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6、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超过4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超过8年。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五、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我院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在读期间享受奖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待遇。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