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3考研招生简章(2)

天津考研招生简章
2012/9/24
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可通过网上查询或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我们会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复试
1、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2、我校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调剂
报考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按教育部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通知为准。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被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微博)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优惠政策:
(一)“211工程”重点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升本和高自考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为国家计划公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2500元的奖励,被我校录取为国家计划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4000元的奖励。
(二)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升本和高自考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者。考取我校国家计划公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考取我校国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