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简章(2)

北京考研招生简章
2012/9/19
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
单独考试复试科目与统考复试科目相同。
七、强军计划: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及考试内容与单独考试考生相同。报考名单及资格审查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未经解放军总政治部允许,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强军计划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入学考试。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
九、推荐免试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本校推荐免试生到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填写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外校推荐免试生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填写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3、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硕士生网上报名手续,并于11月10日至14日持报名号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报所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摄像,提交填写好的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及现场确认的申请者不予录取。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直博生须登陆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十、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一) 硕士研究生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网址未加载)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摄像等现场确认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具体报名程序详见网报公告。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二)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名时不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微博)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为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