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甘肃考研招生简章
2012/9/13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所的《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均采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admission.gucas.网址未加载/home/detail/503da573-30ee-4298-9af5-6f682dd1b08e)。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五、复试
1.我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信息请考生届时查询我所网站公布的复试规程。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均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站向考生公布。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