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广东考研招生简章
2012/9/10
五、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 以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自命题,自命题样题可参考2012年真题链接(http://admission.gucas.网址未加载/home/detail/6fe3e475-f08f-44ce-96ac-b1e19f06d87d)。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6.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
六、复试
1. 我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逾期不予参加复试。
2.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一般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 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我所主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英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必要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所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