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11年研究生入学须知

黑龙江考研动态
2011-8-16 14:19:54 文/田泽洋
东北石油大学2011年研究生入学须知
欢迎你,2011级新同学!祝贺你成为东北石油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凭本人“大学毕业证书”及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
报到时间:9月2日 报到地点:第1教学楼阳光大厅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培养科请假(电话0459--6504792),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档案及党组织关系
1、档案:新生档案到达我校的截止时间:按照已发放的调档函规定的时间(2011年6月30日)之前到达,档案未按时到达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原单位委托、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需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个人档案不作调转。本校应届生档案由研招办统一调转。
2、党组织关系:自带由县级及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大庆市外介绍信台头为: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内(包括四县)介绍信台头为: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委托、定向培养生不调转组织关系。
三、 培养费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凡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统考硕士研究生均收取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经济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委托培养的单考硕士研究生学费总计27000元(学制三年)。
详细缴费方法及银行卡使用请参见附件1(未领到银行卡的同学开学报到时领取)。
以上一至三项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到。
四、户口关系
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迁移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北石油大学。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清晰,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员章,迁移证上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如农业户、非农业户、城市户)等信息,出生地及籍贯必须详细填写到市、县。本人不得在迁移证上涂改或加写任何内容。
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本人户籍卡,户籍卡丢失的由二级院开丢失证明,入学后班级统一收取户籍卡及证明。委托、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不办理户口关系迁移。
五、其它事宜
1、住宿费标准: 4人间,费用1200元/生·年(住宿费统一预收,不住宿者入学统计完毕后统一退还)。复试时没有统计是否住宿的同学,如果不住宿请于7月31日之前短信告知138****0428(请注明专业、姓名、性别)。
2、保险:新生入学后必须统一办理“大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险费每年60元,工本费20元,班级统一办理,办理时一次性交齐。新生报到时,可在报到现场自愿办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费每年50元。详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教育管理—生活安全管理中相关说明。 3、自带被褥。
4、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0张。
六、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火车票,在大庆火车站下车。
七、除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在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后均享受每人每学年十一个月(二月份除外)的普通奖学金。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